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大力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研究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选树优秀典型,表彰先进,发挥榜样作用,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及研究生荣誉称号,包括研究生优秀奖学金、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。
评奖评优每年开展一次。研究生优秀奖学金、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用于奖励二、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。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%(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,下同),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%;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,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%;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%。